普通话审音委员会编。
文字改革出版社1986年10月版,1987年4月版,语文出版社1992年4月版。3.3万字。
在《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本表所审,主要是普通话有异读的词和有异读的作为“语素”的字;字后注明“统读”的,表示此字不论用于任何词语中只读一音;有文白二读的字,以“文”和“语”作注;人名、地名的异读审订,除原表已涉及的少量词条外,留待以后再审。
正文字头按拼音字母顺序排列。书末附录“笔画检字”。
本表于1985年12月27日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视部公布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