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和晋国,秦秋时期,秦、晋两个相邻的强国,一方面为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而矛盾尖锐,一方面又为了发展的相互需要而世为婚姻。
例如秦缪公的夫人就是晋惠公的姐姐。秦缪公伐晋,俘虏惠公,因其姐说情而获释。惠公之子子圉作为人质到了秦国,缪公以同宗之女作为他的妻子。公子重耳避难到秦国,缪公又以同宗五女为其妻。
(参见《史记·晋世家》)“秦晋”凝炼成词,引申为:两姓联姻。
今沿用引申义。
《文学与人生》:“上海某大型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总经理周女士,地位显赫,收入颇丰,却与某街道办事处的一般干部结为秦晋。”《成都晚报》:“周大妈晚年丧偶,经人撮合,与一鳏居老人相识,她顾虑子女反对,从建立关系到再结‘秦晋’,都像在搞‘地下工作’。”《光明日报》:“二十三年前,梁文林与重庆姑娘刘德全结为秦晋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