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刘昌诗撰。
十卷。昌诗字兴伯,江西清江人。开禧进士。曾任盐官、六合知县,主要活动于孝宗、光宗、宁宗期间。
博综群籍,为文精于考据。成书于嘉定六年(1213)。
自叙称“凡先儒之训传,历代之故实,文字之讹舛,地理之迁变,皆得溯其源而循其流”。于字义、文意、句读等如《洪范七稽疑脱字》、《冯妇》、《约法三章》等,颇多己见。
辨《孙叔敖碑》、《杜诗句差》等条,征引广博,考证翔实。卷五《赵清献公充御试官日记》,为宋代科举提供实录,有研究参考价值。某些记载,宣扬宿命因果,荒诞不经,为其糟粕;于人名引文,亦有错误。有明小草斋、谢兆申、穴砚斋钞本,《知不足斋丛书》本,《学海类编》本等。
一九八六年中华书局刊行张荣铮、秦呈瑞点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