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注评。
清人史炳撰。二卷。
炳字恒斋,溧阳(今属江苏)人。
生卒年未详。乾隆四十二年(1777)举人。后屡试不第,曾任官学教习、兴化县教谕。
嘉庆间与修《漂阳县志》十六卷。精音韵之学,着有《句俭堂集》等。
此编非杜甫诗注本,只是考证辨驳杜诗个别词语、字句或名物,故以“烦证”名。史氏博览群书,长于史地考据,又精音韵,故于诸多注杜之作中,对误注误引之处能洞察明辨。考辨文字极见功力,诸多见解,确有新意。然亦偶有失考处,或沿他人之误,或囿于一隅之见。
此编颇多发明之处,故极具参考价值。有道光五年(1825)溧阳史氏句俭山房刻本,又有日本吉川幸次郎编辑《杜诗又丛》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