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论。
南宋李清照撰。不分卷。清照有《潄玉集》已着录。此论针对苏轼“以诗为词”之主张,提出词“别是一家”。
要求词高雅,浑成,协乐,典重,铺叙,故实。主张歌词应分五音、五声、六律、清浊、轻重。李氏对词坛名家多所批评。所论作家仅及元绛、晁端礼,而未提及周邦彦,亦无一语涉及靖康之乱,足见为作者遭乱前所作。
《潄玉集》中诸多名篇并非典重,尚故实,擅长铺叙之作,亦可见由于生活激变,作者后期创作突破了早年文学观点。
此作为着名词论,对后世文学批评有很大影响。
因篇幅短小,未曾单刻,诸家词论、词选之作多附刻,《海山仙馆丛书》本《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三、《艺衡馆词选》均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