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凶恶的佃户:(源)《马太福音》第21章23至44节,《马可福音》第12章1至12节,《路加福音》第20章9至19节。(典)耶稣对犹太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讲比喻说:“有个庄主开垦了一个葡萄园,周围围上篱笆,中间挖一个压酒池,又盖了一座守望台。然后他把葡萄园租给佃户,自己外出去旅行。到了葡萄成熟的时候,他派奴仆找佃户收取他应得的份额。佃户揪着他的奴仆,殴打了一个,杀了一个,又用石头砸死另一个。园主又派别的奴仆去,人数比先前更多,但佃户照样对付了他们。最后,园主差派自己的儿子去,心想:‘他们总该尊重我的儿子吧。’可是佃户一见那儿子,就彼此说:‘这是园主的继承人,来吧,我们杀掉他,就可以夺取他的产业了!’于是他们揪住他,把他推出园外杀死。”讲到这里,耶稣问:“葡萄园主回来的时候,他会怎样对付那些佃户呢?”祭司长和长老们说:“他一定会杀掉这些坏人,把葡萄园转租给能按时交付他应得份额的佃户。”耶稣对他们说:“《圣经》上的话你们没有念过吗?‘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主所做成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所以我告诉你们,上帝要把他的国从你们当中夺走,赐给那些能结果子的人。谁跌在这块石头上,谁就粉身碎骨;这石头掉在谁身上,也要把谁砸烂。”(释)在这段记载中,耶稣用~比喻犹太祭司长和民间长老,用“房角的头块石头”比喻自己,称祭司长和长老们穷凶极恶,最终难逃粉身碎骨的下场。至后世,~转喻“十恶不赦的歹徒”、“蛮不讲理的恶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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