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生命:一、《旧约》中关于生命之说,可概括为以下几点。(一)上帝是生命之源,人和万物的生命都是上帝赐与的,生命虽然孕育于母体,但赋与和收取却在于上帝。存活都有一定的日期,期满了就要死,死是生命的尽头,只有上帝才是永生的。(二)上帝是生命的祐护者,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主要是靠上帝的意志。爱上帝,听他的话,追求“至公至义”,就能存活;背离上帝,亵渎上帝,违背律法,就不能存活。(三)上帝的律法是保护生命的。凡打死人的,要被处死;误伤人命的,可以逃进逃城,以免因报复而死;设计害人的,即使逃到上帝的坛,也要被处死。人以获得生命为最大幸福,把生看作上帝的祝福,所以人要谨遵律法,选择生,摒弃死。恶人若能改恶从善,也能把生命救活。(四)死是上帝的咒诅,是上帝施行的惩罚。例如,上帝把一城、一国的人交在仇敌手里,任他们杀戮、灭绝;上帝降下灾荒、瘟疫、天火,使成千上万的人死亡;等等。二、《新约》的“生命”含有永生的意思。说上帝把耶稣赐给世人,一切相信基督的人都能得到永生。又说使人活着的是“灵”,“肉体”是没有用的;肉体因罪而死,灵凭着基督复活。只有诚信基督、从死里复活的人,才能进入天国,获得永生。三,总括《圣经》中关于生命之说,其主旨就是生命源于上帝。《旧约》中强调敬畏上帝、信守律法、远离罪恶,避免惩罚,求得长生;《新约》中强调信爱基督,悔罪近善,求得恩赐,从复活中获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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