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妇女:《圣经》中的女性形象丰富多彩。古代社会,女人婚前受父亲控制,婚后受丈夫及其家庭主宰。如果丈夫去世,妻子必须留居夫家;如果没有子嗣,则应转嫁亡夫的兄弟,为先夫续后。
妇女有时也能在丈夫作决定时施加一定影响,如撒拉、利百加和拉结等;因此,妇女一般都能在家庭中找到安定和爱。但《圣经》中也不乏将女人当作私有财产对待的例子,如罗得为了保护客人,情愿将女儿们送给所多玛男人玩弄;一个利未人为保存自己,将妾侍交给基比亚流诋凌辱至死;耶弗他为了换取战争胜利而把独生女儿献给上帝等。
妇女在家庭中的作用是取悦丈夫、传宗接代,但以色列由大家族解体为小家庭后,妇女的家庭地位有所提高:如儿子地位不得超越母亲,逆母之子会受惩罚等。在家庭之外,妇女还可以参加婚礼、丧礼及宗教庆典。
妇女的社会地位在《圣经》中很少提及,但底波拉、拔示巴、耶洗别、米利暗和一些王后的故事表明,的确有些妇女在社会上享有威望或发挥过重大作用。不过,男人有象征与上帝缔约的庄严仪式(行割礼),妇女却没有,因而她们参加礼拜活动要受到洁净法的限制。如行月经或生孩子等正常生理现象都被视为“不洁”,在此期间接触过的一切都被视为不洁之物。《圣经》的先知作者都是男性,但会幕中有女性歌者和舞者;米利暗、底波拉、户勒大和以赛亚的妻子等都被明确为先知。《圣经》认为妇女祈祷也能达及上帝,也同样会得到上帝的启示。《圣经》中还有将上帝喻为女性的说法。先知以赛亚用哺乳期的母亲对婴儿的爱比喻上帝对子民的爱,用妇女安慰孩子与上帝安慰其子民类比。《何西阿书》中说上帝教以法莲学步,是母亲的慈爱行为。
公元一世纪的犹太教会中,妇女尽管尚未完全解放,但其社会地位和平等权利明显提高。在基督教会中,妇女参与一切宗教生活,但在担任教会领导上仍然受到限制。
耶稣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对待妇女。如他对妇女彬彬有礼,富有同情心,无视社会公认的对待妇女的文化禁忌,毫无保留地接纳她们。他用女人的日常劳作撒菜种、发面来解释上帝国。他从未说过诋毁或贬低妇女的话,在传教中对男女一视同仁,而且他最为深刻的陈述是对妇女说的。
《圣经》中耶稣12使徒全是男性,这无疑是对当时文化主流的尊重;但也记载了长期与之同行、自费为之提供援助的妇女们。在耶稣受刑时,和他站在一起的是妇女,而男性使徒则全部逃之夭夭。耶稣复活的第一批见证人是妇女,她们相信自己目睹的事实,而男人们表示怀疑,因为在犹太教中,女人的见证不具备法律效力。耶稣特地让妇女传播自己复活的消息,表明一个新的时代已经来临,妇女们都能充分享受到上帝的祝福,并像男人一样承担起信仰的责任。
在早期教会中,男女都受洗;五旬节的使徒中有妇女,她们祈祷、讲道、作领导人物。
保罗声称,信仰没有男女之分,所有人都在基督里。他肯定了妇女在传道活动中的贡献,特别提到了非比、柏丝丽、马利亚、犹尼亚、尤雅迪和秦道姬等位。他斥责哥林多教会男人专权和拒不承认妇女领导能力。
基督教信仰坚持不懈地提倡提高妇女地位,使妇女在信仰社会中与男人完全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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