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顺从:在《旧约》中,“顺从”源自“听见”这个词。“听见”这个行为假设有二:1.人们听见上帝的话,就顺从他的命运;2.上帝的确对以色列说话。听上帝的话牵涉到行动反应,这种行动反应有三种:1.顺从包括生理上的听觉;2.顺从要求听话人对上帝的话以信念或行动作出反应;3.顺从需要听话人采取行动来完成上帝说话之初衷。因此,听上帝的话不是“听”这个动作,如果有人不按上帝所说的话办事,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没听上帝的话。上帝通过他所指定的领袖说话。这些领袖与上帝之间建立了契约关系,他们以上帝的名义说明要做的事情。
《新约》发展了《旧约》关于顺从的理解。耶稣经常以“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这句话来结束一段话,意思是要求人们顺从他们刚听到的话。人们顺从上帝的普遍标志是忏悔及相信新王国的好消息。
这种新的顺从的意思从未看成是与《旧约》律法相矛盾的。可是,耶稣确实对《旧约》律法的具体要求和以色列人对《旧约》律法的解释重新作了解说。
最早的基督教徒们认为,上帝通过耶稣给了他们新的指令。因此号召服从耶稣,因为耶稣说出了上帝的新意志。顺从耶稣的话即顺从上帝的意志。这种顺从被理解为人们对上帝通过耶稣所说的话,其中特别强调对基督本人遵从上帝的行为的一种信念反应。
基督教徒这种顺从生活不是指屈服于一套律法的意志,而是指相信福音,响应圣灵,虔诚地服从上帝过一种新生活。
顺从既有伦理道德又有精神上的概念。说它是精神的因为它属于响应上帝的召唤范畴;说它是伦理的,因为当人们听从了上帝的话,他们就会改变自己的生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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