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特斯,伊弗 : 诗人、批评家。生于芝加哥。1926年跟作家*珍妮特·刘易斯结婚。从二十年代中期开始在大学执教,一直到暮年。温特斯是著名的西部诗人之一。他的诗多以西部风光,特别是以加利福尼亚州风光和历史为背景写成的。他的诗歌创作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意象主义阶段(1920—1928)和后象征主义阶段(1929—1968)。在第一个阶段里,温特斯受威廉斯和庞德等诗人以及印第安诗歌影响,创作有意象派色彩的自由体诗。到二十年代末期,温特斯对所谓自由体诗的局限性开始有所觉察,考虑是否可运用传统的英雄偶句诗体或十四行诗中的抑扬格诗行能更充分地抒发心中的激情。到了三十年代上半期,他认为自由体诗和意象派诗偏离了英美诗歌传统轨道,从整体来讲,实验主义运动已经失败了。这使他放弃了意象派手法,回到了传统创作道路上来。主要诗作有《方向不变的风》 (1921)、《喜鹊的影子》(1922)、《光秃秃的山》(1927)、《物证》(1930)、《灾难降临之前》(1934)、《威力巨大的武器》(1943)、《诗选》(1952)和《早期诗集》(1966)等。
温特斯是一位有真知灼见的文学批评家。他的著作论述了美国文学中的一些重要问题,特别是诗学方面的问题,论述了坡、库柏和艾狄生等重要作家,在美国文学批评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为理性辩护》(1947)是关于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美国作家的论文集。另外还有《批评的功能》(1957)、《伊弗·温特斯论现代诗人》(1957)、《暴露形式》(1967)和《论文拾遗》(197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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