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德威尔案和法伯案:西方新闻界争取消息来源保密权的两个著名案例。1972年,《纽约时报》记者厄尔·考德威尔采访黑人左翼组织黑豹党,写了调查性报道。联邦大陪审团在调查左翼黑人活动时,传讯记者作证。考德威尔拒绝出庭。他发表讲话,如果在公开或秘密审讯中作证,将破坏与采访对象的关系,以后就无法获得这方面的对千百万读者有重大意义的消息了。政府方面认为,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向调查犯罪活动的法院审判团作证。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认为,宪法第一修正案以及其他宪法条款,均未给予记者以拒绝对大陪审团提供有关公益的消息之权利。
1978年,美国一法院命令《纽约时报》记者迈伦·法伯交出一个案件的采访笔记,法伯拒绝。法院于7月4日以藐视法庭罪逮捕法伯,并对《纽约时报》处以罚金。8月28日该报交出一部分材料,法伯仍拒绝交出采访笔记。10月,法伯获释,但《纽约时报》被处以罚款与诉讼费共计50万美元。该报与法伯提起上诉,被最高法院驳回,不接受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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