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直接而迅速地反映社会事变,以议论为主,夹以叙事、抒情的文艺性政论。是介乎于文学和政论之间的一种边缘体裁,兼有文学和政论两种体裁的特点,既包含文艺的因素,又包含政论的因素,是“诗与政论的结合”(唐弢语),是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结合。杂感、杂谈、随笔等都属于杂文的范畴。杂文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战斗性,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鲁迅语),有鲜明的立场和态度,文风生动泼辣,形式短小精悍。写作上要求:1.内容广泛,取材丰富。可以从现实生活中的典型事实入手,也可以以成语、谚语、格言、典故、自然科学常识等为由头引出话题,做到所言者小,所见者大。2.分析全面,重点突出。既不能面面俱到、不疼不痒,也不要为强调某一方面而犯片面性的毛病。3.精于讲道理,善于取类型。借助于形象化的手法说理议论,把道理讲得生动而深刻。4.主题要严肃,落笔有风趣。讲求知识性和趣味性,善于讽刺与幽默,既引人发笑,又发人深思。中国报刊上的杂文,是随着副刊的产生而出现的。辛亥革命时期,一些报纸的副刊开始辟有“杂文”、“杂感”等栏目,五四运动前后开始受到广泛重视,后因鲁迅的倡导而成为独树一帜的报刊政论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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