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刊。
野火文艺社编辑出版。1939年8月20日创刊于上海,1940年1月15日出至第1卷第5期停刊,共出5期。编者在创刊号《编后记》表示,“《野火》愿意跟着上海文艺界同人携手,在今日,尤其在今日的孤岛,我们正应该从严正的立场上来努力文艺事业,一方面加紧本位的工作,共同争取上海文艺运动的开展和光明!”该刊发表各类文学作品,特别注重通讯报告,展开过关于文艺通讯运动的讨论,贺依、锡金、何为、越薪等人写过这方面的文章。当时上海《文艺新潮》第2卷第1期的《文艺巡礼》曾介绍过这个刊物,说“《野火》似以文艺通讯作为主要的部分,这年轻矫健的文艺,似乎正与这生气蓬蓬的年青的刊物相彰。”主要撰稿者有锡金、徐野、何为、易参、田青、马拉、娟儿等。何为的《群·阳光·原野上》、《风砂中》等报告文学,马拉的散文、田青的速写,等等,在上海“孤岛”文坛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