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广播事务管理局 : 香港英国当局的广播电视事务管理机构。1987年9月1日根据广播事业检讨委员会的建议而成立,目的是使公众能更多地参与监管广播事业,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技术水平达到规定的标准。该局成立后即接替电视监督和电视咨询委员会的工作。管理局由12名成员组成,其中9名非官职人员,3名政府官员。首任主席为李鹏飞,继任为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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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广播事务管理局 : 香港英国当局的广播电视事务管理机构。1987年9月1日根据广播事业检讨委员会的建议而成立,目的是使公众能更多地参与监管广播事业,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技术水平达到规定的标准。该局成立后即接替电视监督和电视咨询委员会的工作。管理局由12名成员组成,其中9名非官职人员,3名政府官员。首任主席为李鹏飞,继任为罗保。
《广播广告制作规范》 : 1987年4月1日颁行,1991年7月20日修正颁行。全文共36项,由“广播广告制作一般准则”、“广播广告制作个别准则”、“广播广告准播证明之核发”、“广播广告之播出”、“广播..
《无线电广播道德规范》 : 1974年6月29日台北市新闻评议委员会通过,1974年9月 1日“中华民国”新闻评议委员会修正通过。全文分为(一)一般准则;(二)新闻节目;(三)教育节目;(四)音乐及戏剧;(五)一般..
《广播电视法》 : 台湾现行的广播电视事业基本法。1976年1月8日公布、施行。1982年6月7日修正公布,旨在“管理与辅导广播事业,阐扬国策,宣导政令,报道新闻,评论时事,推广社会教育,发扬中华文化,提..
《广播电视节目供应事业管理规则》 : 1990年11月16日台湾“行政院新闻局”发布。全文共18条。该《规则》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供应事业分为广播电视节目业、广播电视广告业和录影节目带业三种,主管机关..
《广播电视事业负责人与从业人员管理规则》 : 1977年8月6日首次发布,1983年6月 18日核定修正,同年6月24日再次发布。根据台湾《广播电视法》有关内容制定。该《规则》对广播电视事业负责人和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