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 : 马来西亚全国性广播电视机构,隶属于政府新闻部,总部设在首都吉隆坡。共办六套广播节目,三套电视节目。收听收看费全部上交国库,开支由国库拨付。六套广播节目中,包括一套用马来语对全国广播的综合性节目和四套各以英语、华语、泰米尔语为主,马来语为辅的广播节目。上述节目全部用中波、短波播出。全国广播网24小时连续广播,其他四套节目每天广播11小时到15小时30分不等。另一套是用马来语、英语播出的对首都调频立体声广播节目,每天广播15小时。此外,在东马来西亚的沙巴和沙捞越播出地区性广播节目。电视采用帕尔制式播出彩色节目。第一套每天广播7—14小时。第二套每天广播9小时。第三套节目每天平均约11小时。三套节目都在东、西两个地区播出。电视节目中60%为本国制作,包括4种语言每天各30分钟的新闻节目。进口节目多为外国故事片,主要来自美国。三套节目均有广告,平均每小时播出广告7至8分钟。对国外广播用“马来西亚之声”名义,使用8种语言,每天广播20小时。马来西亚的广播诞生于独立前的1935年,由不列颠马来亚广播公司经营,1937年正式广播。1940年由英国殖民当局收购,成为马来亚广播电台,总部设在新加坡。1957年马来西亚联邦成立。1959年,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联邦单独成立广播机构,马来西亚广播电台迁至吉隆坡。1963年2月开办国际广播。同年,马来西亚联邦组成后,广播机构改为国营,12月开办电视。1969年11月开办第二套电视节目,1978年12月开始播出彩色电视。1975年、1983年,两套电视节目先后通过卫星传送到东马来西亚。1984年修改广播电视法规,在吉隆坡开办商业电视台“第三电视网”(Sistem Television Malaysia Berhad—TV3)。商业电视台主要播出美制节目,也经常播出用马来语、泰米尔语、汉语广东话制作的专题节目和新闻节目。“第三电视网”最大股东是出版业集团公司。1989年度营业总额3,660万美元,利润93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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