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星野 : 国民党报人、新闻教育家、新闻学者。浙江平阳人。1909年9月13日生。单名伟,字星野。早年考入国民党中央党务学校 (后改称中央政治学校)。1931年9月入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学习。1934年1月毕业,获新闻学学士学位。同年回国后,在国民党中央政治学校外交系讲授 《新闻学概论》。1935年3月该校成立新闻系,任教授兼系主任。同年12月,以该校新闻学研究会名义出版 《中外月刊》,任该刊编辑。抗战爆发后,随校内迁到重庆南温泉,仍在该校新闻系任教,并支持学生在校内创办南泉通讯社和 《南泉新闻》 报。1940年后兼新闻专修科主任。1941年在该校执教时曾起草 《中国新闻记者信条》 (共12条),作为从事新闻事业者道德、修养和行为之标准,为国统区各地新闻记者公会通过采用,后在台湾新闻界仍长期遵行。1943年3月15日,调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新闻事业处处长。抗战胜利后,1945年11月10日离渝飞京,就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南京特派员兼南京 《中央日报》 社长。主持该社期间,将报纸篇幅由两大张增为三大张,加出晚报,为推动报纸企业化于1947年5月成立中央日报股份有限公司。1948年8月,在南京创办 《报学杂志》 半月刊,任主编。同年10月,前往台湾筹办 《中央日报》 台北版。1949年3月12日《中央日报》 台北版创刊,继续担任社长。1952年8月辞职转任国民党中央委员会负责新闻业的第四组主任。1957年任台湾国民党 “政府” 驻联合国代表团顾问。1959年出任台湾驻巴拿马 “大使”。1964年冬回到台北,任中央通讯社社长。1970年起,任台湾大众传播教育协会理事长。1972年6月起,任台湾 “中国新闻学会” 理事长。1973年4月,中央通讯社改组为中央通讯社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在主持社务的十余年中,注意改革内部机构、改进技术装备、扩大报道范围,使该社业务有一定发展。1973年获韩国汉阳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74年4月曾获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颁发的 “新闻事业杰出贡献荣誉奖章”。1985年7月离职退休。曾在台湾多家新闻院校兼职授课。1991年3月11日在台北荣民总医院去逝。著有 《新闻自由论》、《新闻与时代》、《新闻学概论》、《新闻事业史》、《英国之新闻事业》 等,校订并序过 《世界报业现状》、《战时中国报业》 等,还编写过 《南京中央日报工作报告暨计划书》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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