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钧儒 : 著名爱国民主人士和报刊编辑撰稿人。原籍浙江嘉兴,1875年1月2日生于江苏苏州。字秉甫,号衡山。1903年中举人,次年中二甲第75名进士。1905年9月被派往日本留学,入东京私立法政大学速成科学习。1907年学成回国,从事立宪运动,任浙江省咨议局副议长。辛亥革命后,任浙江都督府警察局长。1912年5月参加同盟会,8月加入南社。民国初年,在浙江任教育司长,从事教育工作。1916年冬到北京任司法部秘书,参加政学系活动。张勋复辟后南下广州,任孙中山组织的护法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1921年由广州到上海,任政学系的《中华新报》主笔。1922年到北京,一度任参议院秘书长。1923年10月到上海,反对曹锟贿选总统。北伐战争开始后,在《浙江月报》 1卷2期发表《联省自治谈》,主张开展“民治”运动。北伐军攻克浙江后,任国共合作的浙江省临时政府政务委员兼秘书长。1928年出任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并执行律师职务。1933年参加宋庆龄、蔡元培、鲁迅等组织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任法律委员。1935年12月27日,领导成立上海文化界救国会。1936年1月28日,发起组成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5月31日,又在上海发起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并被选为执行委员和常务委员,参与起草全救会宣言和《抗日救国初步政治纲领》等文件。7月15日,与章乃器、陶行知、邹韬奋联名发表《团结御侮的几个基本条件与最低要求》。11月22日深夜,与救国会其他负责人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史良、王造时7人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成为有名的“七君子”事件。1937年7月31日获释后,继续从事抗日救亡运动。12月由南京到武汉,筹组抗敌救亡总会并任主席。12月11日,在武汉创办《全民》周刊。1938年7月7日,将该刊与邹韬奋创办的《抗战》三日刊合并为《全民抗战》三日刊,任编委。同年10月,由武汉到重庆。1939年11月下旬,与黄炎培,章伯钧等人在重庆发起组织统一建国同志会。1941年3月创议成立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9月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任中央常委。1944年12月18日,与吴昱恒、陆鸿仪、沙千里被《新华日报》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1945年10月1日,与陶行知在重庆领导创办《民主星期刊》。同年冬,原救国会改名为中国人民救国会,被推为主席。1946年1月,领导该会在重庆创办《民主生活》周刊,任该刊发行人。2月中旬,离开重庆回到上海。1947年10月下旬,民盟被宣布为“非法团体”、总部解散后到香港,恢复并继续领导民盟的工作。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1956年2月任民盟中央主席。1963年6月11日在北京病逝。著有《宪法要览》、《制宪必携》、《寥寥集》、《家庭新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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