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报 : ①四川军政府的机关刊物。1912年8月29日在成都创刊。其前身为1911年12月2日创刊的 《四川军政府官报》,1912年3月又改名为《四川都督府政报》,该报即由此改名而来。8月28日,民政长张培爵令: “所有公布文件即不得再照从前专以都督府名义出之”,“川省政报现仍须赓续发行,惟应将都督府政报名义改为四川政报,以符名实”。次日又令: “此后凡关于本省军政、民政公文,均应由该报分别登载。” 总发行所设成都东玉龙街四川印刷局。每日出版一张,每张印成32开大的4页8面,有中缝,可装订成册,逢一停印,每张售价12文。11月1日起,每日出版一册,每册零售20文。内容分4类: 第1类为命令; 第2类为呈文、咨文; 第3类为批词; 第4类为通告、示牌、来电。是研究辛亥革命后四川军政府活动的参考资料。②四川省行政公署的机关刊物。1913年11月20日在成都创刊。由省行政公署四川政报编辑处编辑发行,成都总府街昌福公司印刷代售。为册报,旬刊 (每月10日、20日、30日出版)。年假停刊一期。每册约60页,全年35册,定价12元,零售每册4角。由民政院陈幼孳主办,代理内务科长吴虞编辑并拟 《简章》。第1年第1期所载附录 《四川政报简章》 称: “本报刊布中央暨本省法令、公牍并选录关于一切重要文件”; 还规定 “中央暨本省法令施行日期,除特别规定外”,均 “以本报到达之日一体发生效力”; 并规定“本省上级各官厅通行文件,除用文书特别宣布外,均得由本报命令栏内刊行”。该报实际起着发布、传递公文的作用。内容分为5类: 命令、法制、公牍、公电、余录。其中“命令”栏,包括中央命令: 大总统令、国务院令、财政部令、司法部令、内务部令、教育部令、工商部令; 省行政公署令: 民政长训令、指令,财政司、教育司、实业司训令、指令及厅令等。该报记载了袁世凯当选为大总统后拥袁与反袁的斗争以及新同盟会的活动。“每期出版后,除分寄中央暨外省行政高级机关、本省都督民政长外,所有各公署、学校等均有购阅之义务。”初印2000份,出2期后即增至3200份。同年12月31日,吴虞因 “嫌其太俭啬少趣味”而辞去编辑职务。第1年仅出5期,第2年到1914年5月10日已出12期。现存最后一期为1915年2月20日出版的第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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