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 指介于文学和政论之间的一种边缘体裁——文艺性政论。它兼有文学和新闻评论两种体裁的特点,以议论为主,夹以叙事抒情,用饱满的感情、鲜明的态度、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严密的逻辑性迅速对社会现实生活作出反应,具有短小、尖锐泼辣、隽永和富于现实性和战斗性等特点。
写作杂文要求寓深刻的见解于鲜明的形象中,讲究艺术手法。在短小的篇幅中,以简练的笔法或借古讽今,或冷嘲热讽,或嘻笑怒骂,或幽默风趣,笔端带有锋芒,切忌四平八稳,不痛不痒。同时注意分寸,防止简单化和绝对化。
杂文始于春秋战国时代,古代称为“杂说”。“议论而兼叙述者,谓之杂说”,这种“杂说”与我们今天的杂文十分接近。我国报刊上的杂文,是随着副刊的产生而出现的,并且逐渐出现了杂文专栏。如《国文沪报》副刊《清闲录》上的“丛淡”,《申报》副刊《自由谈》上的“杂感”,《时报》上的“闲评”等专栏。五四时期以来,杂文这种战斗性极强的文体受到广泛重视,在报刊上运用得非常普遍,其中尤以鲁迅的杂文最为犀利,被称为投向敌人的“匕首和投枪”,杂文也因此成为一种独立的报刊政论文体。
在新时期,杂文开始具有新的社会功能,《人民日报》副刊在开办《长短录》杂文专栏时,提出杂文要在表彰先进、匡正时弊、活跃思想、增加知识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杂文包括杂谈、杂感、杂议、杂论、随笔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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