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叙述法 : 新闻学术语。新闻写作学术语。是“客观报道原则”与“客观报道方法”在新闻叙事中的具体体现。又称“客观叙事法”。这种叙述方法,在客观报道原则产生、发展中,已自然地逐步出现,但并未被集中与明确起来。19世纪法国画家库尔贝提出了 “现实主义”,这种主张很快又为文学创作所接受,成为文学创作中的一个重要流派。1920年左拉又提出了 “报告的自然主义”,主张客观地报告事物及其直观印象。这又促进了小说写作中对于 “写实” 与 “客观” 的强烈追求,并形成一种创作倾向。小说创作的目标变成是对一个相对独立的主观意识的 “客观化” 显示。海明威的 《杀人者》 被认为是这种 “客观化” 的体现。法国 “新小说” 家罗伯·格里耶,提出并强调对事物要 “客观描述”。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进而强调小说叙述结构与叙述方法的 “客观性” 及客观效果。客观报道原则与方法,本来就呼唤与蕴育着客观叙述,而且,早有尝试。早在1719年英国伦敦新闻杂志 《英国人》 便发表了长篇的写实特写 《亚历山大·塞尔克漂流记》,特写使用了客观叙述方法,直叙了塞与船长发生口角,愤而离船飘泊于璜菲南达岛四年零四个月 (作者为报界先驱瑞查德·斯蒂尔,其生活年代是1672—1729)。这篇客观叙事性特写,不久便被欧洲和英国 “小说之父”——笛福——改写成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鲁滨逊飘流记》。文学创作上的创新与新闻有密切关联而又反过来影响了新闻的写作。于是,形成了新闻写作上对于“客观叙述” 的明确追求。这种叙述法,在实践中被熟练与完善化并自成一格。其要领是少用、最好不用鉴定性、评论性语言去描写、叙述事物,而是通过直接再现其人、事、景、物及细节,来展现事物的客观面貌。如写高温天气,便直接写出“在××度”下,而不笼统形容、鉴定为 “高温”、“酷热”。如“演出精彩”,不使用记者的结论 ( “精彩”),而是通过直接出示现场细节来客观显示,如“掌声达×分钟之久”、“演员谢幕××次”等。这种叙述法,多数使用第三人称的客观叙述,并时常使用中性词汇。它朴实无华地再现新闻现场等,把感觉、感受、评价、鉴定的权利留给读者。它不仅不作渲染,有时甚至避免用形容词,而是直书其事、直叙其事、直现其事。叙事方法为单纯性直接叙述式,体现了用事实再现事实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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