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 : 以标题词作为检索标识的文献标引与检索方法。是最早的一种主题法(见主题检索语言)。由于以后又出现了元词法、叙词法等,为避免混淆,改用现名,亦称传统主题法。
所谓标题词,并非指文献"标题"中的词,而是一种检索标识。标题词视其在检索系统中的作用可分为两种,起主导作用的称为主标题词,多为表现实物、材料、结构、理论、现象、工艺、过程等概念的词,例如:"飞机"、"不锈钢"、"信息论"、"磨损"等;起说明或限定作用的称为副标题词,多为表现主标题词某一方面概念或通用概念的词,例如:"着陆"、"安全"、"节能"、"稳定性"等。有少数词既可作为主标题词,又作为副标题词。副标题词又有两种,一种是只能与规定的主标题词组配的专用副标题词,一种是可以与任意主标题词组配的通用副标题词。
标题法有3个特点:①必须采用规范的检索标识,主、副标题词经规范处理后按固定的顺序排列于标题词表中。②采用定组方式,即以主标题词与副标题词的固定组配形式来表现某一主题概念,标题词表上未予规定的组配关系不能任意采用。③采用二元组配,即一组检索款目多由一个主标题词和一个副标题词组成。当一个主标题词和多个副标题词组配时,要排列在多个检索款目之中。
用标题词编排的检索系统(主题索引、标题词索引)的形式如(数字代表相关的文献号):
标题法的主要优点是组配固定,与叙词法、元词法及键词法相比,组配误差较小,较元、键词法有更高的查全率。主要缺点是,由于采用定组方式,不能充分发挥主题法组配灵活的特点;此外,二元组配往往难于表现专指度较深的主题概念,当采用若干个二元组配的检索款目来表现一个深主题概念时,不得不采用后组配的方式,降低了检索款目的查准率。标题词表中一般只反映对于同义词进行指引的"用-代"关系,不反映对于同族词进行指引的"属一分"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与叙词法相比,标题法的族性检索功能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