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称的表达 : 人称是指叙述人称,也称叙述方式。是作品叙述的口吻,反映出叙述的角度。由于人物不能更严格和清晰地划分叙述角度,所以在现代叙事学理论中,通常使用“叙事角度”、“叙事观点”、“视点”、“视角”等概念。
人称作为叙述方式,通常认为有二种:
1.第一人称。在作品中以“我”的身份和口吻叙述故事、描绘人物、抒发情感。也称为主观视点。这种方式选用“我”为叙事角度,很自然地将视点局限在第一人称叙述者自己所知道的、所经历的和所推断的事物内,或是叙述者与其它人物交谈中所能得到的信息内。作为叙述者的“我”,可以是所叙述事物的目击者或知情者,也可以是作品中的中心人物或次要的、无足轻重的人物。这种叙述方式对叙述者有明确的限制。它将视点限制在叙述者这一方面,角度单纯,因而使得作品的主观感情色彩较为浓重,思想感情等内心活动表达细腻,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性、亲切感和说服力。而且由于叙事角度比较固定,能使叙述特别集中,形成作品统一完整的艺术效果。
2.第三人称。叙述者不作为作品中的人物来叙述,作品主要以第三人称的叙述方式展开。这其中又有三种类型:
全知视点:也称为全知全能叙事、“神的叙事观点”等。在这种叙事方式中,作者作为叙述者通晓所有的人物和事件,无论人物公开的言行和隐秘的内心世界,无论事件开展和结局、原因和结果,他全然知晓,无所不谙。他可以随心所欲地超越时空,从一个人物转到另一个人物,从一个场面一个事件转到另一个场面另一个事件。他可以按照他的选择,来传达或者掩饰人物的言语行动。
在这种叙述方式中,叙述者通常都是介入到作品中来的,他不但描述,而且还任意评论人物,评价他们的行为和动机,甚至也表达自己对世界对人生的看法。这种方式一开始就建立了自己的权威,使自己的描述和评判具有一种无可置疑的效果,并由此形成作品虚构的世界的真实性。
这种叙述方式享有充分的自由度,描写的领域广泛。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也不受时态的影响。但一当读者对叙述者全知的权利发生怀疑时,作品的真实感便会遭到破坏。同时,这种方式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读者想象力的发挥
局限的视点:也称为有限视野叙事。叙述者以第三人称叙述,但把自己局限于故事里某个人物的经历、思想和情绪之中,或把自己的视点局限于数量极为有限的人物上。叙述者不能告诉读者这些人物所不知道和未感受的东西。这种叙述方式与主观视点的叙述方式有相近之处,但在处理亲切感和真实感之间更有独到之处。
客观视点:也称为外视角叙事。这种叙述方式侧重于展示人物的外部言行,不对人物心理作直接描述,也不允许作者介入分析。它更能造成一种冷静的、客观的效果,给读者留下更多的想象余地,同时作品也显得紧凑、严谨、节奏快捷。
3.第二人称。通常认为第二人称不可能是叙事角度,因而没有第二人称的叙述。但在作品实际中存在着以第二人称为主的叙述形式,如书信体小说等。
第二人称叙述实际上是第一人称叙述的变形或特殊用法。它是由叙述者直接与对象即“你”交谈,而将“我”从表面上隐藏起来,实质上仍然主要是从“我”的角度加以叙述的。这种叙述方式撤去了叙述者与对象之间的屏障,更有利于叙述者内心世界的表达,而且从一开始就建立起信任感,并使这种信任感几乎没有阻碍地出现在读者身上。
总的说来,随着作家创作水平的提高,叙事角度的运用也越来越复杂。在很多作品中,存在多种叙事角度,而且其转换和衔接的技巧也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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