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沫我
于沫我:(1915—1983) 薪加坡华人小说家。原名杜又明。曾用笔名冷桦、沙彧、王乃、大白、曹声、卞之门、袁之园、曾起飞等,主要笔名于沫我。男。生于广东中山。病逝于新加坡。早年在中国接受教育。1935 年赴新加坡,在商行仕书记,业余刻苦自修与写作,先后写了许多小说和杂文,在《星洲日报》、《民声报》等报纸副刊发表。60 年代参与《新野》文艺杂志编委会工作。1956 年由吉隆坡文化供应社出版短篇小说集《线索》,列入《岛外文艺丛书》。此后相继出版短篇小说集《末流》(1959)、《谷种》(1960)、《雅会》(1971)、《前车》(1972)、《喜事》(1972)、《名望》(1976)、《捞起》(1977)、《于沫我短篇小说选集》等。后者有中文和英文两种版本,中文版由著名小说家韦晕编选,英文版由李慧垣、杨舜生合译。于沫我说他所以写小说,是“觉得自己有了一把年纪,对人事经历多了,这些人和事积累起来”,就产生了创作冲动(《我写短篇小说的经过》)。他自称为“在唐人店食头路”者;熟悉各种生意人的面孔,因而在他的笔下,大都是一些关于商人和小市民的故事。代表作《卖卜卜面头手》,就写了一个被生活压扁了的小市民的悲剧。另外,他好用方言创作,如马来语、上海土白、福建话等均曾较多地写入作品,这一方面加浓了作品的乡土味,另一方面却影响了阅读效果。对他的小说,新加坡文坛评价不一。沙凡认为“于沫我处理小说题材及人物的刻画与表现的手法上,落点朴实,不浮夸,不矫揉,充满着他对这个社会现实的深刻认识和理解”,其作品是“深具一定的社会意义的”,是“不同凡响的”(《于沫我的〈捞起〉》)。洛林则认为于沫我的小说“所反映的,基本上不是现代的典型新加坡面貌”,它们“给人一种广东味的感觉”,“这主要在于作者的人物对话与叙述文字中大量运用‘广东方言’所引起的”(《读于沫我的小说集〈捞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