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呈禄
林呈禄:(1886—1968) 台湾文学评论家。男。台湾桃园县人。10 岁时父亲被日本人杀害。1909 年国语学校毕业。后在台湾银行、大坵园公学校任职。1910 年获普通文官考试第一名,出任台北地方法院书记官。1914 年考入明治大学攻读法律,毕业后又进研究所深造。1917 年赴大陆,曾任湖南省立政治研究所教授兼统计讲习所主任教授。“五四”运动后,于该年秋与蔡惠如等在东京组织台湾新文化运动的第一个团体“声应会”。1920 年又参与创建新民会和《台湾青年》,任新民会干事和《台湾青年》司库。1921 年在台北与蒋渭水等发起建立台湾文化协会。1922 年任《台湾》杂志社股份公司常务董事、《台湾》杂志发行人。1923 年因治警事件被判入狱 4 个月。同年 4 月又主持《台湾民报》的创建,并主办白话文研究会,有力地推动了台湾白话文运动的发展。同年 8 月任《台湾民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台湾民报》主笔、总编辑。1932 年起任《台湾新民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台湾新民报》总编辑兼总主笔。1941 年 2 月《台湾新民报》被迫改为《兴南新闻》,任该报常务董事兼总经理,直至 1944 年 3 月 27 日停刊。光复后任《台湾新生报》顾问、董事,台湾文化协进会常务理事,省文献委员会顾问,东方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呈禄是台湾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倡导者和领导人。尤其是他从 1920 年起先后主持《台湾青年》、《台湾》、《台湾民报》、《台湾新民报》的工作达 20 余年,为台湾新文化运动和新文学运动作出了重要贡献。林呈禄的作品以社会评论为多。他的《〈台湾民报〉创刊词》和《台湾白话文研究会建会声明》等文都是研究台湾新文化运动和新文学运动的重要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