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阁体 :
以均匀整齐为主要特征。从宋代开始,在负责起草、抄写公文的翰林院中就形成了规范工整、面目统一的书法风格,当时人称为“院体”或“三馆楷书”。在明朝,擅长这种实用书法风格的主要是内阁等机构的办事人员,故称“台阁体”。到清朝则称为“馆阁体”。馆阁之名来自宋代。北宋设昭文馆、史馆和集贤院编纂图书,称为三馆;又辟秘阁为图书典籍收藏之所,后将三馆与秘阁合并统称“馆阁”。因清代翰林院的职能相当于宋代馆阁,所以翰林院中人所擅长的书法风格便得名“馆阁体”。又因清代在科举考试中极其重视书法,所以馆阁体又称为“场屋之书”(场屋指科举考试之所)。
清代馆阁体的书写标准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是用字要规范,古体字、别体字在奏章、试卷中都不能使用;其次是在书写技巧上要力求点画光洁清楚,字形方正统一,排列整齐均匀,当时人总结为“乌、方、光”三字诀。在风格面貌上,则随皇帝的喜好而数经变迁:清初崇尚董其昌,乾嘉时期多学赵孟頫,道光以后则欧阳询和颜真卿书风先后盛行。无论学何人何体,总要归结到整齐均匀的套路上来。馆阁体书法在清代的应用非常广泛,除奏折、诰敕、试卷等必须使用外,大型图书的抄录及宫殿衙署的陈列装饰,也都需要馆阁书手来承担,因此,擅长馆阁体书法是清代士子进身仕途必不可少的技能。
《敬斋箴》(局部,沈度,所书为馆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