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瘗鹤铭》 :
未署年月,据宋代黄伯思考证刻于梁武帝天监十三年(514)。原本刻于镇江焦山西麓崖壁上,宋代遭雷击碎为5块崩落江中,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由江宁知府陈鹏年募工打捞并移置山上,后砌在定慧寺壁,今残石尚存,陈列在焦山宝墨轩碑廊。
此刻现存残石5块,共计88字。铭文为楷书,左行,所记为某人豢养之鹤死后埋葬山中之事,据记载为华阳真逸撰,上皇山樵书。关于此铭的书写者,后人考证甚多,但其说不一。宋欧阳修以为书法类唐颜真卿,以道号相同,疑为颜况所书。宋黄伯思就文格法,考订为南朝梁陶弘景(《东观余论》)。另有东晋王羲之,唐王瓒、皮日休等数种说法,以为陶弘景书迹者居多,然皆无确证。此铭书法笔画舒展,气畅神清,体势宽博开朗,字形含蓄稳健,姿态生动,虽经江水冲击笔意已全失,但反而更形成圆浑古朴的效果。自宋代以来备受书家称赞,被推为大字书法的典范。
《瘗鹤铭》拓片(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