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伊斯,E. :
生于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卒于康涅狄格州新迦南。父亲是哈佛大学的英语教师,母亲是钢琴家。青少年时期想成为画家,19岁时开始着迷建筑。1932年进入哈佛大学攻读文学。在大学里受到勒·柯布西耶的影响,开始研究包豪斯。大学三年级时经历了一场设计革命,W.格罗皮乌斯和M.L.布劳耶给学校带来了一种新的现代主义精神。1938年获得哈佛大学设计研究生院建筑硕士学位。毕业后进入位于马萨诸塞州剑桥市的格罗皮乌斯和布劳耶的设计公司。1939~1946年,受雇于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担任工业设计总监。1941年,设计了自己的第一所房子,位于马萨诸塞州多佛市的杰克逊之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离开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担任N.B.盖地斯公司的工业设计师。不久之后进入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担任顾问设计总监。1961年设计IBM字球式电动打字机(Selectric)。1974年设计完成了自己最著名的设计作品——威尔顿图书馆。其他建筑设计作品还有洛杉矶的IBM航空大厦(1964)、纽约花园城的IBM大楼(1966)、得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的IBM半球馆(1968)。
诺伊斯是功能性现代主义的拥护者,他的作品以格罗皮乌斯、布劳耶和勒·柯布西耶的传统为基础,主张设计应该拥有简单的形式和真实的材料。哈佛大学设计研究生院设有名为“艾略特·诺伊斯建筑理论教授”的职位。
IBM字球式电动打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