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戏剧:溯源于12世纪,最早多为宗教剧,也有一些世俗剧,如一种叫“阿贝尔”的艺术剧。15世纪后市民积极参与,相继出现神秘剧、奇迹剧和道德剧,如《玛利亚的第一件乐事》(1448)、《纽维法尔特的圣餐礼》(1500)、《每一个人》(1495)等。17世纪初叶,摆脱了西班牙统治,戏剧也繁荣起来,出现了霍夫特(1581~1647)、冯德尔等优秀剧作家。霍夫特是荷兰文艺复兴的典型代表,其作品多取材于西班牙骑士的传奇故事,充满现实主义喜剧色彩。有《牛的喜剧》、《风车的喜剧》等。被誉为“荷兰黄金世纪最伟大诗人”的冯德尔,以圣经故事和民族史为题材,创作了24部诗体悲剧,有《琉西发》、《流放中的亚当》等。之后大都模仿冯氏的作品。进入19世纪,有被称为“荷兰19世纪初叶文艺复兴新纪元先驱者”比尔德狄克(1756~1831)的《弗罗里斯五世》、《第一个世界末日》等;有以浪漫主义笔调写作的戴克尔(1820~1887)的《出色的新娘》;有“1880代文学运动”倡导者艾芒特斯(1848~1923)的《为了人类》;有荷兰第一个社会民主主义剧作家海厄曼斯(1864~1924)的《犹太人区》、《好望号渔船》等等。“二战”后戏剧活动日渐活跃,以反战题材为主。有霍尔尼克(1910~1971)的《访客》(1952)、布鲁林(1926~)的《消失了的村庄》和戴尔克(1896~1962)的《行动起来》等。50年代后又出现了取材于神话、宗教和历史的作品。70年代以来的重要作家作品有克劳斯(1926~)的《早晨的新娘》等。较为成功的剧团有1971年成立的“荷兰戏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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