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颖的剧种。它利用电子技术,综合了各种艺术手段,集中了戏剧、电影、广播之所长,并创造性地加以发展,运用电视手段制作,经电视台播映,直接传送到电视机荧屏上,供千家万户在家庭中(近距离)收看、欣赏的新的文艺品种。它是一种视、听与色彩兼有的综合性艺术。电视剧,在表现上虽不受时空的限制,随时可以变换场景,进行回忆与追述,形式自由,但考虑到荧屏比银幕小得多的特点,因此,电视剧在制作上多以中景、近景、特写为基础的镜头蒙太奇结构,要求场景集中、转点少,通常以2~3个地区为宜;人物一般以5~6个左右,系列片人物例外,但都应写好主人公;在季节与自然环境的变化上,应避免四季同时出现于屏幕,以及频繁地变换其自然环境,以节省时间、人力与财力,力求电视剧制作上的多快好省。基于电视的“家庭性”特点,要求电视剧结构严密、剧情紧凑、主线突出。因此,每次以30~60分钟播完为宜,篇幅不可过长,较长的篇幅可分集为电视连续剧,多次播映。我国的电视剧在1958年我国第一座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的前身)的创建时期,就开始和观众见面。播出第一部电视剧是《一口菜饼子》。电视剧目前一般分短剧、单本剧、连续剧、系列片和系列连续剧等5种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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