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本斯:欧洲17世纪三大画家之一。佛兰德斯人。生于律师家庭。少年时曾给伯爵夫人当侍童,由此熟悉上流社会社交礼仪,并懂得多种语言。14岁从师学画,21岁已有声名。后居意大利8年,研究文艺复兴时期大师们的绘画法,受威尼斯画派华丽色彩和乐观情调的影响尤深。1608年回国后,得到贵族头衔,成为宫廷画家。在学生和助手的参与下创作了大量神话、宗教、历史题材的作品和肖像画、风景画、风俗画。后被任为外交使节,出使西班牙、英国、荷兰等国。晚年离开官场,避居乡间,创作多亲笔完成。其作品总计二千余件,有的显露出宫廷贵族的浮夸趣味,但优秀之作表现出崭新、娴熟的油画技巧,洋溢浓烈的佛兰德斯情调,构图宏大而豪华,笔触纯熟而自由,色彩富丽而热烈,手法夸张而有装饰性,显示出很有感染力的开朗、乐观的浪漫主义精神。他把意大利的艺术传统溶合到本民族的艺术传统之中,培养了大批学生,复兴了佛兰德斯画派,对欧洲绘画的发展有重大影响。代表作有宗教故事画《下十字架》、《竖立十字架》、《最后的审判》,神话传说题材的《劫夺吕西普斯的女儿》、《圣乔治杀龙》,风俗画《农民的舞蹈》,肖像画《苏姗娜·富尔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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