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登记处》:李仲魁摄于1957年。这幅作品成功地反映了社会主义时代的新人新事新风俗。画面表现的是在结婚登记处的一名少女,她梳妆打扮得整整齐齐,正露出幸福的笑容。作者抓住了少女特有的表情,以典型细节表现了人物的性格。你看画面中的人物正双手捧着手帕,把它送到嘴边,用牙齿咬住,她似乎是想用手帕掩口而笑,又似乎是用手帕遮挡自己的羞怯。头巾下的头发一丝不苟,手镯、戒指工工整整地戴在手上。从她认真和喜悦的表情,我们就可以感觉出她一定对自己的婚姻很满意。虽然爱她的那个男人没有出现在画面上,但我们可以想象,他一定是她的如意郎君。如果她是被迫来登记结婚的,那么首先在装饰上她就不可能会这么认真,更不用说喜笑颜开了。另一方面,如果她的表情是纵情欢笑,那么,也就一定会失去她少女特有的魅力。尽管她在和伙伴们玩耍时可以纵声狂笑,在成了妇人之后可以毫无顾忌地笑,但在结婚登记处,她的魅力就在于这欲笑还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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