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建筑:19世纪末到20世纪50年代在西方建筑界居主导地位的建筑流派。一般认为它诞生于格罗比乌斯的德国魏玛“包豪斯”,其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的赖特,德国的密斯和法国的柯布西耶等现代建筑大师。在现代科学技术飞跃发展的条件下,“现代建筑”的新理论主张摆脱传统建筑形式的束缚,大胆创造适应于工业化社会的条件和要求的崭新的建筑,具有鲜明的理性主义和激进主义的色彩。如格罗比乌斯宣称要“从房屋使用功能、新材料和结构方式中发展新的建筑形式”,赖特提出“有机建筑”的理论,柯布西耶更是提出了“住宅是居住的机器”的口号等。概括起来,“现代建筑”有这样一些共同特点:强调建筑的使用功能,提倡形式服从功能;广泛运用新技术,使建筑形式体现新材料、新结构和工业化施工的特点;突出建筑设计的经济性,以最低限度的人力物力达到最大限度的建筑完美性;注意空间组合以及与周围环境的融合,反对传统风格,完全废弃建筑外附加的装饰等。由于他们都把功能放在第一位,所以有人把“现代建筑”称之为“功能主义建筑”;又由于“现代建筑”在很短时间内风靡世界各地,所以又称为“国际式建筑”。现代建筑体现了工业化时代新的审美观,能适应大规模的建设需要,但它以技术代替艺术,过份强调功能,因而限制了艺术创造的天地,使建筑物变成千篇一律的方盒子,缺乏生活气息和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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