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幕话剧。
茅盾着。1945年重庆开明书店初版。1945年9月26日中国艺术剧社在重庆首演。
剧本取材于当时轰动重庆的“黄金案”,描写热爱祖国的民族工业资本家林永清一家的曲折道路,以及整个民族工业的悲惨命运。
抗日战争爆发之后,林永清毅然把工厂内迁四川,在最艰难的岁月中,他们坚持下来了。但在国民党当局的“统制、管制、限价”等脚镣手铐的禁锢下,在官僚资本巧取豪夺的协迫下。
工厂终于被迫停工。他最后认识到:“工业家只有联合的决心和行动”,“要求民主”,“才是中国工业的出路”。
剧本还用辛辣的笔触揭露了大资产阶级金澹庵,投靠买办资产阶级怀抱的余为民,政府机构中“亦官亦民”的严干臣等人物,以及被作为“黄金案”牺牲品的小职员和他那被逼成疯子的妻子,在痛苦中喘息的工人,在颠沛流离、流浪街头的农民的悲惨情景。
在重庆的工业家胡西园、胡光尘、章乃器等观看演出后极为振奋,集会招待作者及全体演职员。重庆《新华日报》、延安《解放日报》接连发表报导和评介文章,认为无论就思想内涵或艺术表现来说,在大后方的剧运中都具有特殊的意义。“我说是力作,因为我感到这个戏有着尖锐而又丰富的现实意义。”对“民族工业家,不单单是空洞地仅仅寄予同情,而是既沉痛地控诉了他们所遭遇的客观压迫,替他们作了有力的呼吁,更深刻地刻画了他本身的软弱、动摇,替他们找到了真正的出路——参加民主斗争”。“这剧本又是一个在旧中国的罪人们的罪行录。”(何其芳:《〈清明前后〉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