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过失,差失。
《大雅·抑》八章:“不僭不贼,鲜不为则。”毛《传》:“僭,差也。”朱熹《集传》:“贼,害也。”郑《笺》:“鲜,寡也。当善慎女之容止,不可过差于威仪,女所行不信,不残贼者少矣,其不为人所法。”《商颂·殷武》四章:“不僭不滥,不敢怠遑。”马瑞辰《通释》:“《说文》:‘僭,儗也。’僭之本义为以下儗上,引申之为过差。
”王先谦《集疏》:“不敢僭滥于民事,不敢有所怠遑。”②乱。《小雅·钟鼓》四章:“以雅以南,以籥不僭。”毛《传》:“‘以雅以南’,为雅为南也。舞四夷之乐,大德广所及也。东夷之乐曰‘昧’,南夷之乐曰‘南’,西夷之乐曰‘朱离’,北夷之乐曰‘禁’,以为籥舞若是,为和而不僭也。”郑《笺》:“雅,万舞也。万也、南也、籥也,三舞不僭,言进退之旅也。
周乐尚武,故谓万舞为雅。雅,正也。
籥舞,文乐也。”旅,次序。朱熹《集传》:“僭,乱也。”③不可信,不诚实。《小雅·巧言》二章:“乱之初生,僭始既涵。”朱熹《集传》:“僭始,不信之端也。涵,容受也。言乱之始生者,由谗人以不信之言始入,而王涵容不察其真伪也。”《大雅·抑》九章:“其维愚人,覆谓我僭,民各有心。”郑《笺》:“覆,犹反也。僭,不信也。语贤智之人以善言,则顺行之;告愚人,反谓我不信。
‘民各有心’,二者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