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罗斯特:美国诗人。出生在旧金山,父亲早逝,母亲在小城镇任教。从12岁起,每到假期在皮鞋工场、农场、毛纺厂当小帮工;中学毕业后,当小学教师,本地报馆记者;25岁开始经营一个小农场,35岁卖掉难以维持生活的小农场移居英国,夫妇俩又开始经营农场。他的愿望是在国外自由地写诗,但直到39岁才出版了第一本诗集《小伙子的愿望》,此时他已经写诗20年了。弗罗斯特一鸣惊人,首次获得诗人称号;第二年出版诗集《波士顿之北》,获得更高的声誉。1915年返美,被誉为美国新诗领袖,曾四次获得美国“普利策”文艺奖,44个大专学校授予荣誉学位。1961年,美国总统肯尼迪举行就职典礼仪式,他以87岁的高龄诗人受到邀请,在典礼上朗诵他的诗篇。他在去世后,还获得博林根奖金。他以灼热的诗心感受生活,善于挖掘生活中内在的诗意美;在平淡中见秀美,在清雅中见俊逸。诗集有《新汉普郡》、《西去的小河》、《诗选》、《更远的距离》、《见证树》、《绒毛绣线菊》、《在林空地里》等。我国译介了他的一些诗篇,引起诗歌界注目。
- 欢迎来到文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