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剧 : 一种在元代成熟并盛行的戏曲表演形式。唐代已有此名称,在宋代,杂剧是注重滑稽调笑的一种表演形式。中国戏剧史上以此为名者甚多,有宋杂剧、元杂剧、温州杂剧、南杂剧等。但其所用曲调与表演形式则各不相同。今人所谓杂剧,一般指元杂剧。其体制大多为一本四折,四折之外又加一至二个“楔子”。“折”相当于一场戏,“楔子”篇幅较短小,多置于第一折前,类似序幕,也有置于两折之间,作为剧情的过渡。杂剧亦有多本多折的,如《西厢记》为五本,《赵氏孤儿》为五折。在表演上,杂剧由三部分构成:宾白、唱词、科介。“白”有韵白、散白等名目,用以串连唱词、交代人物的内心活动等。“科介”包括动作、表情、武打、歌舞以及音响效果等。“唱词”是杂剧的重要构成部分,在曲调上用联套方式,一折一套,由同一宫调的数支曲子构成。曲子的排列要有一定格式,前后要有衔接。曲文要协律,平仄要和协。押韵以北方话为标准。唱词中亦可加衬字,可运用隔句对、连珠对、鼎足对等多种对仗形式。在角色上,杂剧有末、旦、净三大类。每类中又可细分为正末、外末、小末;正旦、外旦、搽旦等等。一般以一人主唱,主角或为正旦,或为正末,正旦主唱的杂剧称为“旦本”,正末主唱的杂剧称为“末本”。但一人主唱并不等于一个角色主唱,正旦或正末根据剧情需要,在某一折中,可以互相改扮,担任主唱。杂剧是中国戏曲史上比较成熟、比较完备的戏剧形式,对中国后世戏曲的发展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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