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革命论》

    《文学革命论》 : 五四文学革命的倡导者之一陈独秀为支持和响应胡适的文学革命主张而撰写的文章,1917年2月发表在《新青年》2卷6号上。陈独秀正式高举起文学革命的大旗,坚定而明确地提出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的主张。这篇文章首先从欧洲革命的成功史和中国三次革命的失败史中,接着从中国文学发展进程的大量史实中说明了文学革命的必然性和重要性,把文学革命作为社会的思想革命和政治革命的有机组成部分,既强调了文学的语言形式应该改革,更注重文学的思想内容必须革命。陈独秀把矛头对准封建主义,他不仅反对旧文学形式上的“雕琢”等毛病而且着重反对“黑幕层张、垢污深积”的封建思想内容。他把文学革命当作“开发文明”、改变“国民性”并借以“革新政治”的利器。陈独秀明确提出了以反对封建文学为目标的文学革命“三大主义”:“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这“三大主义”反映了反对虚伪艰涩的封建旧文学,建设现实主义的新文学的要求,使得文学革命的目标和任务更加明确。陈独秀还大胆指斥封建文人一向崇奉的“明之前后七子及八家文派之归方刘姚”为“十八妖魔”,号召人们“不顾迂儒之毁誉”而与之宣战。陈独秀的这篇富于战斗性的文章,实际上成为发难时期文学革命的纲领和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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