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与真》 : 德国著名作家、文艺理论家歌德的重要理论著作之一。发表于1811年,着重阐述了诗的原则。艺术的特征、艺术的幻觉与思维及艺术与自然的关系等问题。歌德在此提出“诗对想象力提出形象”,因此诗的形象更奇妙飘逸。诗人“用热爱的心情摹仿自然,同时在这摹仿中跟随自然”。(《西方文论选》上卷第448页)歌德认为诗人运用想象,必须以自然的形象为基础,在自然、现实和艺术想象之间,应该使想象从现实和自然中升华。他认为诗人的努力和不可改变的方向是“赋与现实的事物以一种诗的形象”通过对现实的感受进行诗的思维。歌德在《诗与真》中接受了康德的美无关功利的观点,认为“向艺术家要求道德目的,等于是毁坏他的手艺”。这些文艺观点在他的整个文艺理论体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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