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真文(语言)

女真文(语言):

中国古代女真族使用过的文字。分大字和小字两种。大字系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命完颜希尹和叶鲁增减汉字和契丹大字的笔画或直接借用契丹大字的字形制成。于金天辅三年(1119年)颁行。既有表音字,也有表意字。小字系金代熙宗完颜亶所制,颁行于金代天眷元年(1138年),从金代皇统五年(1145年)起开始使用。制字方法和行使情况未见记载。用女真文字撰写和翻译的书籍皆佚,现存女真文字着作有《女真馆来文》、《女真馆杂字》,九种石刻,及书写或刊刻在佛塔、摩崖或符碑、印章、铜镜等器物上的一一些题识和铭款。近年来还发现数页写本残纸。以上资料一般认为用的是“女真大字”。传世女真小字资料仅见两符碑。金代亡后,女真文在东北地区还使用了近二百年。明代中叶渐废。中国及德国、日本、南朝鲜、匈牙利、澳大利亚等国学者对女真文皆有研究。近年,中国出版了专着《女真语言文字研究》和《女真文字典》。

为您推荐

水书(语言)

水书(语言):也叫“水文”、“水字”。中国水族的古老文字。始创年代不详。有二百多个单字。字形复杂多样。一部分为象形字,有整体象形、局部象形和半象形几类。大部分来源于汉字,有的直接借用;有的改变形体,倒写、反写、斜..

厥特勒碑(语言)

厥特勒碑(语言):唐代突厥碑刻。开元二十年(732年)立于今蒙古人民共和国鄂尔浑河右岸和硕柴达木湖畔。清代光绪十五年(1889年)发现。刻有汉、突厥两种文字。正文六十六行,刻于大小二碑上。小碑一面写十三行,其余部分刻于..

托忒蒙古文(语言)

托忒蒙古文(语言):也译作“陶德文”。中国新疆蒙古族使用过的文字。卫拉特人扎亚·班迪达于1648年根据蒙古语卫拉特方言特点,在*回鹘式蒙古文基础上改制而成。“托忒”是蒙古语“明确”的意思。有三十一个字母,其中元音..

八思巴字(语言)

尔苏沙巴文(语言)

尔苏沙巴文(语言):中国四川自称“尔苏”的一部分人使用的文字。尔苏语称为“扎拉玛”。一种图画文字。约有二百多个单字。只有手写体,多数用竹笔或兽毛蘸上各种颜色书写。其特点有:无十分固定的笔画、笔顺、书写格式和行..

壮文(语言)

壮文(语言):中国壮族使用的文字。建国后为壮族创制的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1955年公布方案(草案),1957年经国务院批准推行。以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武鸣语音为标准音。有三十二个字母。1982年进行修订,将原方案中..

纳西文(语言)

纳西文(语言):中国纳西族使用的文字。纳西族原使用独创的民族文字*东巴文和*哥巴文。建国后又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1957年通过方案(草案),1982年、1984年进行了修订。以西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丽江县城大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