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僮约》 :
西汉王褒作。王褒(?~前61),字子渊,蜀资中(今四川资阳)人。善写诗歌,工于音律,长于辞赋。汉宣帝时召为文臣,后拜谏议大夫,曾侍奉太子伴读。
《僮约》在《艺文类聚》卷三十五、《初学记》卷十九及《古文苑》卷十七均有收录。据文中内容,文章作于汉宣帝神爵三年(前59)正月十五日,王褒到寡妇杨惠家,其奴“便了”欺主软弱,不为客人买酒,王褒因买其奴,作此约。
全文的前部分为序,叙述事由;中间部分为卷文,即买奴的契约,里面写满了一年到头、从早到晚僮奴需要做的事以及不能做的事,需做的事应该如何做,从劳动、生活到休息等各个方面都作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僮奴违反约定,主人有权严惩;文末则写奴看约后悔当初不为王褒买酒,绝不敢再作恶。
这应是一篇寓言之作,意在警戒恶奴不得欺负主人。文章的结构完整,层次分明。寓言散韵相间,言近口语,浅显易读,描写生动,人物形象突出。张溥称其“谐放,颇近东方”(《汉魏六朝百三家集题辞》),实则与东方朔之诙谐各有千秋。而从条约规定中,我们可得观汉代人的生活起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