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 : 清戏曲作家。初名仙侣,后改今名,字谪凡,号笠翁。浙江兰溪人。约年十八,补博士弟子员。入清,居南京,名所居曰芥子园,开设书铺,编刻图书。又率家养戏班走江湖卖艺,广交达官显贵、文坛名流。其主要成就在戏曲小说创作及戏曲理论。戏曲作品以喜剧为主。杨恩寿《词余丛话》言其“位置、脚色之工,开合、排场之妙,科白、打诨之宛转入神,不独时贤罕与颉颃,即元明人亦所不及,宜享其重名也”。孙楷第序《十二楼》,言其短篇小说为清代第一。其戏曲理论重视舞台表演,认为“填词之设,专为登场”,音律之外,尤重戏曲结构,提出“立主脑”、“密针线”、“减头绪”等结构方法,又强调宾白要有个性,结局要“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形成一套完整理论,影响较大。著有戏曲《笠翁传奇十种》、短篇白话小说集《无声戏》、《十二楼》,一般认为长篇小说《肉蒲团》、《合锦回文传》亦为其所作。诗文杂著有《笠翁一家言》、《闲情偶寄》。另编有《资治新书初集》、《二集》,《尺牍初征》、《四六初征》、《列朝文选》、《明诗类苑》等。今人辑有《李渔全集》。生平事迹见朱传等编《李渔研究资料》所辑传记、萧荣《李渔评传》、单锦珩《李渔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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