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科 : 汉代以后,中国绘画逐渐按照表现对象的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画科。最早的记载是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所分六门: 即人物、屋宇、山水、鞍马、鬼神、花鸟等。北宋《宣和画谱》分十门,即道释门、人物门、宫室门、番族门、龙鱼门、山水门、畜兽门、花鸟门、墨竹门、蔬菜门等。南宋邓椿《画继》分八类(门),即仙佛鬼神、人物传写、山水林石、花竹翎毛、畜兽虫鱼、屋木舟车、蔬果药草、小景杂画等。元代汤垕《画鉴》说: “世俗立画家十三科,山水打头,界画打底。” 明代陶宗仪《辍耕录》所载“画家十三科”是: 佛菩萨相、玉帝君王道相、金刚鬼神罗汉圣僧、风云龙虎、宿世人物、全境山林、花竹翎毛、野骡走兽、人间动用、界画楼台、一切傍生、耕种机织、雕青嵌绿。近现代,这种划分又逐渐趋于简略。现在习惯的分法,是将原来的六门、十门、十三科等归纳为山水(包括宫室楼台、屋木舟车等)、花鸟(包括畜、兽、虫、鱼、蔬、果、药、草等)、人物(包括佛菩萨相、玉帝君王道相、金刚鬼神罗汉圣僧、宿世人物等)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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