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作“杀僇”。
屠杀、杀害(多指大批地杀人),周穆王发布诰令,指出,在施用刑律上,古代早有历史教训,教训之一是用刑不当,出现了“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椓、黥”。(杀害无罪的人,过分地使用割鼻、割耳、宫刑、以刀刺面并涂以墨等刑罚,)的现象。不管有罪无罪,滥施酷刑。(《尚书·吕刑》)
今沿用本义。
鲁迅《华盖集·“碰壁”之后》:“从不像我似的常常‘碰壁’的青年学生的眼睛看来,中国也就如此之黑暗么?然而他们仅有微弱的呻吟,然而一呻吟就被杀戮了。”秦牧《土地》:“上一个世纪,当殖民主义强盗还处在壮年时期,他们大肆杀戮太平洋各个岛屿上的土人,强迫他们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