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上海联合出版社1950年版。0.5万字。中国建国以后第一部由国家颁布的小学历史课程标准,也是小学历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分为“目标”、“教材纲要”、“教学要点”3部分。小学历史课的教学目标是:一、使儿童依照年代的顺序,有重点地知道历史的重要事实和人物,初步认识历史发展的规律,懂得历史是劳动人民创造的,与阶级斗争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逐步培养其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与革命的战斗意志。二、使儿童认识中华民族勤劳勇敢的优良传统和创造发明的伟大史绩,以及在世界和平阵营中的地位和责任,逐步培养其爱国主义的思想。小学历史课在四、五两个年级开设,每周授课时数为3课时。一、二、三年级的历史教材,择要写成历史人物传记和发明故事等,编在语文课本中教学。教材编写的要点是:按照年代顺序,重点地(非全面的)叙述重大历史事件和人物。本国史约占5/6,世界史为1/6,按顺序混合编写,同时避免和中学历史教材重复。叙述历史事件以人民为主。涉及民族的,必须遵照《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不违背民族团结和平等的原则。教学方法的要点是:教师应坚定工人阶级立场,掌握历史唯物主义原则,以使教学知识广博,观点无误。历史教学要贯彻爱国主义思想和国际主义精神,提高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恰当地运用启发、直观等教学方法进行讲授。各校应根据自己的力量和需要,增置或制作模型、图表等教学设备。
《小学历史课程暂行标准(草案)》
《小学历史课程暂行标准(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