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镜昶主编。江苏美术出版社1988年2月版。12.7万字。按照中国书法艺术的传统特色和内在规律进行分类。立类先虚后实,理论性阐发在前,知识性的论述在后。始于“品格”,终以“教化”。其余各类分别为:形象、神采、情性、气质、灵感、意境、书风、用笔、结体、布局、墨韵、通变。“形象、神采、情性、气质、灵感、意境”都是书法艺术的基本特征,也是书法创作中几个必不可少的美学环节。“用笔、结体、布局、墨韵”是书法创作的基本技法,体现书家的美学思想。所列“书风”,既指书家个人风格,也包括社会风尚。而“通变”一类,则包括书法艺术的继承发扬、革新创造。
《中国美学史资料类编·书法美学卷》
《中国美学史资料类编·书法美学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