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龙图神断公案》、《包公七十二件无头奇案》。
不着撰人。十卷一百回(实九十九目)。其中有四十六案与《包龙图判百家公案》重,见于《喻世明言》者二案,余皆新辑,或来自民间传说、宋元戏曲、宋元话本或笔记小说。
主要有清初刊大本,每则后附听王斋评,并插图。
藏北大图书馆。另有四美堂刊本,藏大连市图书馆。
此外有删削一些故事而成的简本,只是案例减少,文字无大差异,如道光二十三年(1843)黎照楼重刻本、道光二十九年(1849)三社堂刻本。光绪二十六年(1900)上海书局石印本,改题《包公七十二件无头案》。
参见《包龙图判百家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