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清末柯劭撰。257 卷。内本纪 26 卷,表 7 卷,志 70 卷,列传 154 卷,纪传体元代史,柯氏不满于《元史》疏漏讹误,乃搜集《永乐大典》中元代史料及历代史著、金石、笔记、文集,域外史料及同时代人的研究成果,将元代史事重编是书。本纪较简,繁冗之处皆移入志书,故志书较《元史》及他元史著为详博,增《行省宰相年表》。然全书,史学观点陈旧,为论者所诟病。1921 年北洋军阀政府总统徐世昌下令列入正史,为《二十五史》之一。
(仝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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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类编》:清邵远平撰。42 卷。纪传体元史。只有纪传,而无表志。于太祖、太宗、定宗、宪宗,以其未能统一,只称“世纪”而不称“帝纪”,睿宗,裕宗、顺宗、显宗并入系;明宗,宁宗则止于附见不列帝纪,以示“尊无二上”。既不作..
《元史纪事本末》:明陈邦瞻撰,臧懋循补撰《律令之定》一篇,张溥补撰论断。27 卷,每卷一事,侧重记述元朝成败的事件与制度,尤详于历法、科举、学校、漕运、河渠。作者将元军灭宋前史实属宋,明军灭元史事属明,所据又不出《元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