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文斯,华莱士 : 诗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就读于哈佛大学和纽约大学法学院,后当过记者、律师和康涅狄格州哈福德保险公司副董事长。史蒂文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诗歌创作,在《诗刊》等杂志上发表作品,1923年出版了第一个诗集《手风琴》,其中的名篇《彼得·昆斯弹奏古琴》表达了作者对情侣的思念之情,阐述了自己的美学思想: 实体美永存,精神美不是永存的。《对秩序的看法》(1935)、《猫头鹰的三叶草》(1936)、《带蓝色吉他的人》(1937)、《世界的一些地区》(1942)、《向夏天迈进》(1947)、《秋天的晨曦》 (1950)和《诗选》(1954)等诗集接踵而至,为他赢得了哈里特·门罗诗歌奖 (1946)、博林根奖(1950)、全国图书奖(1951,1955)和普利策诗歌奖(1955)。评论界认为,史蒂文斯是二十世纪美国最重要的诗人之一,是本世纪初叶崛起的美国现代诗歌中主张大胆实验的诗人之一。他作为诗人和美学家感到在浪漫主义诗歌之后的一个中心问题是:在上帝销声匿迹的情况下人们如何看待世界现实问题。他的诗作探索这方面的问题,富有哲理含义。他是美国现代美学界的重要人物。诗歌理论著作《必不可少的天使》(1951)论述了他对想象的看法,表明了他跟柯勒律治和其他浪漫主义作家的一脉相承关系。一些评论家称史蒂文斯为现代浪漫主义作家。他的诗深奥隐晦,在知识界有较大影响,但对普通人来说是高深莫测,读者寥若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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