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塔:格式塔心理学的基本概念之一,“格式塔”即“完形”的意思。德国心理学家厄伦费尔斯1890年首先提出,他认为,外界事物刺激人脑后,人脑对刺激物有评价和建构功能。当反映事物各种特性的信息进入人脑中时,人作为知觉主体,会对客体进行分析、加工和重组。格式塔即知觉主体对知觉客体的各种特性重新组织或构建的结果,并以整体形象在经验中生动再现。格式塔理论可以这样表述:事物的组合并非所有成分的简单相加,而是产生一个不同于各个成分相加的新质,新质的整体大于各部分之和;部分的存在和特性依赖于它们在整体中的地位,为整体内在的规律所决定;事物结构的秩序由事物整体内在的规律所规定,因而具有不变的质量,即“格式塔质”,即使构成它的各种成分已经改变,它也仍然存在,并能为制作格式塔的主体知觉意识辩识出来。运用格式塔理论于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写作中,可使作者和读者把握对象的整体形象,即使几经改编并用不同的形式表现,格式塔形象使对象的完整神态依然存在。原因在于,格式塔心理学实验已经证明,人的心理活动过程与大脑的神经生理运动过程,具有同构的特征。因此,格式塔心理学提倡顿悟领会认为认知和感染来自对事物结构整体的形象顿悟和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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