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名词。对档案尚无统一定义,大致可表述为;在社会发展各阶段上,人们在自身公私活动中运用各种形式和材料形成了各种记载物及其附件,其中被认定有保留价值而收藏并保存在一定地点的记录物实体,称之为档案。在我国古代被称之为籍、牒等,明末有案卷之名,通常又称为簿,称掌管者为主簿。具有近代档案学意义的“档案”一词最早见于杨宾着《柳边纪略》:“边外文字多书于木,……存贮年久曰档案。”后此词一直被沿用。档案除以文字为主要记录手段外,还包括许多非文字的记录手段,如照片、影片档案,录音、录像档案,以符号、波纹、点线为主体的科技档案等。
【参考文献】:
吴宝康着《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1982校内用书)